LED隧道燈要求

LED隧道燈要求

2012-12-03

隧道燈相關規范

《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方法》 GB/T 7922-2008

《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 GB 7000.1-2007

《限制表面溫度燈具安全要求》 GB 7000.17-2003

《LED模塊用交/直流電子控制裝置的性能要求》 GB 19510.14-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塊安全要求》 GB 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塊性能要求》 GB/T 24823-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塊測試方法》 GB/T 24824-2009

《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性能要求》 GB/T 24825-2009

《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塊術語和定義》 GB/T 24826-2009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4208-2008

其它相關的標準和規范

投標方若采用其它被承認的但沒有列在上面的相關國內、國際標準應明確提出并提供相應標準,經招標方批準后方可采用。合同中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的設備包括投標方從別處購來的設備和附件,都必須符合標準規范和準則的最新版本或修訂本,如果標準規范相互之間內容發生矛盾,以較高標準為準。

基本要求

  • 1)LED照明裝置由LED光源、燈具、電源變換器及實現裝置功能和現場安裝所必需的器件組成,投標方應提供通用接口及接口器件。
  • 2)燈具采用鋁合金燈體和透光燈罩,燈體和燈罩應結合緊密。燈罩及燈具其它部分所采用的光學材料應防紫外線、抗沖擊性強、抗老化、耐熱、離火自熄,燃燒時發煙量少,不產生有毒煙。若采用壓克力板、PC板或同類材料,透光率應不低于85%。
  • 3)所有LED照明燈具是以白光LED為光源的成套照明產品,色溫:4000K±300K,顯色指數:≥70。
  • 4)所有LED照明燈具散熱設計必須為結構性散熱,不得使用加裝散熱扇等被動散熱方式。
  • 5)隧道照明燈需選用三防產品,采用壁裝方式(投標方應提供安裝支撐器件),燈具的外形尺寸必須滿足車輛的限界要求,不大于1300×200×150(長×寬×深)。燈具效率不低于0.70。
  • 6)安全照明燈采用AC 36V LED光源,站臺板下采用吸頂安裝方式。
  • 7)燈具應具備有效的限制眩光的措施,投標方應對防眩光措施予以詳細說明(投標方應對區間照明燈及安全照明燈的防眩光措施予以重點說明)。
  • 8)安全照明燈具外殼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隧道區間照明燈具外殼防塵防水等級為IP65。
  • 9)除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包括站臺板下、電纜夾層、電纜隧道)外,所有燈具均為帶有接地端子的I類燈具。
  • 10)各燈具應至少在燈具(燈柱)外預留0.5m長的接線線纜,線纜的銅芯截面不小于2.5mm2,導線規格應與負載相匹配并適應短時沖擊電流。
  • 11)電源盒應采用外置式設計,便于維護,電源壽命不低于3萬小時。同時,電源盒須滿足國標中對于電源安全、電磁兼容的要求。
  • 12)進口產品要提供原產地證明及海關報關單并作為驗收資料。
  • 13)燈具及電器使用壽命(不含光源)應不小于15年,質量保證期5年。

LED光源

LED光源采用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的LED芯片并由原廠封裝的白光LED,單管功率1W±20%。

LED光源應采用模塊化設計,便于維修更換。

LED應采用表面貼裝技術(SMT)等先進封裝技術,不得采用直插引腳式封裝。封裝材料應具有高穿透率、高導熱率、耐高溫、耐日光輻射和抗潮濕,不得采用環氧樹脂作為封裝材料或透鏡材料。LED應無鉛、符合RoHS標準。

LED的使用壽命(光通量降至原先的70%的燃點時間)不低于5萬小時。當環境溫度為30℃、LED照明裝置額定工況下且溫升穩定后,LED芯片散熱板表面溫度不得高于60℃,LED芯片PN結溫度不得高于100℃。

所有LED照明燈具均應滿足24小時連續運營的要求。

所有LED照明燈具應采用同一品牌的LED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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