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電源需要強制認證了

LED電源9月1日起納入3C認證范圍

2014年7月16日,國家認監委發布2014年第23號公告《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對原有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進行調整修訂。新版實施規則將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自新版規則實施之日起,對新受理的認證委托業務,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新版規則實施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指定認證機構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采取到期換證、標準換版、產品變更等自然過渡的方式予以完成。

與原有認證實施規則相比,新規則在使用產品范圍方面做出了調整:
1.“照明電器類別–鎮流器種類”項下增加“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用電子鎮流器、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兩個產品;
2.“低壓電器類別—漏電保護器種類”項下增加“家用和類似用途的插座式剩余電流電器(SRCD)”一個產品,“低壓電器類別—斷路器種類”項下增加“家用和類似用途的B型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B型RCCB和B型RCBO)、家用及類似場所用帶選擇性的過電流保護斷路器(SMCB)”兩個產品;
3.“電線電纜類別”項下增加“因JB/T8735.2-2011、JB/T8734.2~.6-2012標準換版新增的產品規格型號”。
新列入實施規則的產品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經認證將不得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如原來已做CQC認證的LED電源產品,也應在明年年9月1日前進行CCC認證。目前LED電源CCC認證依據的主要標準為GB 19510.1-2009、GB 19510.14-2009、GB 17743-2007、GB 17625.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