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務可能提前到來

以媒體最新報道的湖北省十堰市為例。地處山區的十堰市自2006年開始劈山造地,預計兩個五年計劃中可整理山地12.5萬畝。以當地國土部門官員所介紹的土地整理成本中位數值(約20萬元/畝)來計算,這10年間新增土地的總成本大約在250億元,平均每年為25億元。

平衡土地整理成本的辦法就是賣地。十堰市財政局從2011年開始公布市級土地出讓金收入,此后三年預算均未超過20億元。而2006年-2010年則均低于10億元。若加上縣級政府土地出讓金收入,目前還很難與土地開發的成本持平。也就是說,十堰市整理土地至今仍然是支出大于收入。

據了解,近些年十堰市城投公司的還債壓力非常大。截至2011年底,該公司共向金融機構融資32.85億元,銀行貸款余額22.64億元,BT融資規模22.04億元。也就是說,4年內城投公司需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BT項目回購資金共38.51億元。在不新增加融資的前提下,年均還款達9.63億元。

十堰市大舉開山造地,是因為其存量用地在2005年已接近臨界點。在此前歷經十多年的城市化進程之后,國內城該市幾乎都面臨著土地資源緊缺,十堰市的情況具有普遍性。但對于地方債務的增長,各地政府一般都諱莫如深。雖然從2010年開始,國務院多次要求地方財政部門編制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表,但在很多地方,地方數據往往只公開收入,不公開債務。一些地方政府官員表示,地方的債務規模到底有多大,沒人弄得清楚。更有地方官員干脆承認,地方政府就是需要通過負債來發展。

在筆者看來,雖然中央政府高調推動經濟轉型、結構調整,城鎮化也強調的是新型城鎮化,但對于地方政府來說,要實現地方經濟的轉型談何容易?以地方政府的實踐來說,“土地經濟”模式有著強大的慣性,而建立在此基礎上的負債發展強化了“債務經濟”模式。“土地經濟”加上“債務經濟”,這就是國內地方經濟普遍面臨的問題。在這種慣性之下,即使國家有關部門在限制地方融資渠道,但地方債務還會頑強上升,部分地方政府面臨的債務危機可能會提前到來。

中國政府不是為了消費而發債,而是一般都用于投資,債務最終都轉化成了資產。如果把這些負債和對應的資產聯系起來看,那么有相當多的負債是還得起的。但是,我們必須針對地方債進行體制機制和監管框架方面的調整
不少經濟學家認為,地方債是當前中國經濟面臨的大挑戰。而且,國外也非常關注我國會不會發生債務危機。近期,審計署開始對地方債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這有助于了解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系統性風險和結構性風險,非常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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