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照明系統要求

隧道照明系統要求

2013-07-18

隧道內照明分別設置入口段、過渡段1、過渡段2、中間段,隧道照明系統由基本照明、加強照明及應急照明構成。

(1)洞內照明

1) 照明標準

隧道不設遮陽棚,全部以光電照明實現光過渡;分晴天、陰天、夜間及深夜四種照明工況。光源采用大功率節能熒光燈及高壓鈉燈。《、

2) 照明配光設計

① 燈具

a.燈具屬于非標產品,其技術性能(如外殼防護等級、耐腐蝕等級、防觸電保護等)必須符合設計圖紙所提的技術性能要求。如燈具配光性能不同,還應由承包人與廠家重新按本標準要求進行照明配光設計,并報有關部門審查決定。

 

b.燈具的性能要求:
  • (a) 燈具額定電源:AC220V(50Hz),在220V-10%~220V+5%范圍內正常工作;防護等級IP65級。
  • (b) 外殼耐腐蝕等級:Ⅱ類(GB70002),或鋁合金外殼。
  • (c) 防觸電保護類型:Ⅰ類;燈具的其它電氣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燈具通用標準;燈具及安裝托架的整體強度應能經受洞內風速;燈具結構應具更換燈泡時不用工具能快速完成,拆卸及維修應急方便。
  • (d) 路面照明均勻度(UO,UL):符合JTJ026.1-99標準要求,UO≥0.4,UL≥0.6,失能眩光TI≤15%。在燈具布燈間距、功率不變的情況,任何燈具都必須不低于上述指標。
  • (e) 光源的使用壽命不應少于24000小時。

 

② 配光設計

洞內正常照明燈具采用400W、250W、150W、100W高壓鈉燈,應急照明燈具選用85W大功率熒光燈,采用雙側排布燈方式。

3) 應急照明

為防止突然停電引起驟暗而影響行車安全,按“JTJ026.1-99”標準設置應急照明子系統。采用EPS供電,光源用正常照明。照明亮度根據施工設計圖確定。供電持續時間為1h,切換時間≤3s。

4) 緊急疏散照明

為便于因火災等事故時人員疏散而設置標志燈及應急誘導燈。標志燈標示所在位置處設置圖文;應急誘導燈標志圖文應指示最近逃生通道方向及距離;標志燈及應急誘導燈采用節能熒光燈,應急誘導燈的照明標準≥正常基本段照明標準的10%,應急誘導燈間距24m,采用EPS供電;應急誘導燈安裝于隧道前進方向左側墻上,安裝高度1.2米;供電持續時間1h。標志燈安裝在消防洞室及緊急停車帶處,由EPS供電。

發表評論